释义 |
法律分析: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理厂修车后收集索赔资料并将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