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行驶证丢失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提交的资料有: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属于补、换领行驶证的,还需要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4、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