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和承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要约和承诺的法律规定为以下: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的要件在我国包括什么?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 2、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对方可以是特定人或非特定人; 3、要约必须有签订合同的目的; 4、必须确定要约的内容。 承诺的撤回应符合的条件有: 1、受要约人应当以通知形式作出撤回承诺的意思表示; 2、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 3、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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