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应在合同上注明工作地点,但未就工作地点要细致到哪个层级作出规定,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这个工作地点的标准可以是不同的,比如一个销售人员或建筑工地的人员,工作地点写在浙江省我认为没有不妥,但比如是某个小卖部的收银员,如果写浙江省就太大了,应该写到具体某个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