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务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此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一般由合同类型前两个大写字母的缩写而组成,如劳动合同LD的缩写、借款合同DK的缩写、租赁合同ZL的缩写。设置所谓的合同编号,只是为了便于合同的管理,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任何的关系,对合同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章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