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1、诉状有多个部分组成,首先是标头。 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等,需要当事人自己弄清楚自己的诉讼是哪一种。 2、诉状的第二部分是原被告主体身份信息。 诉状需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包含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性用代码或注册号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一、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这是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原则性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律对其保护的期限自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虽然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疏忽而没有发现,即当事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则从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开始计算; (2)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3)无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4)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强制实际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开始计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及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6)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伤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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