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公租房有关规定,要对家庭人数、收入、住宅等状况进行复核。若是申请者在公租房登记轮候时,其家庭人员有通过购买、受赠、继承或租赁取得其他住宅,就不符合公租房申请要求,相关部门会发书面通知单,要求承租家庭不可再续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