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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法律制度有哪些
释义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法律制度具体有:申报期限的制度和可申报的债权种类的制度等。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但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可申报的债权种类则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
    一、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怎么办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二、破产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破产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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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