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有以下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限制高消费人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2.被列入的途径不同;被列入失信名单前提是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且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制高消费令,是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采取的限制消费的措施 3.法律后果不同;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限制高消费是指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假如一个人成为失信执行人,那么有很大概率会被限制高消费行为,成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一、被执行人收到限制高消费令不能买机票吗 并不是,被执行人可以买机票。但如果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买机票时不能选择飞机二等以上舱位,但被限制高消费的执行人可以选择其他等级的舱位。 限制高消费令也叫“限制三高人员”、“限高令”,是指限制高消费令具备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专门为限制高消费令建设黑名单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非目的,真正的目的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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