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孩子在校期间监护人不能为学校。未成年人父母死亡的,监护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 监护人一般指孩子的父母,在学校学习期间,孩子的监护人保持不变,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学校只有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义务,没有监护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