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个人债务会连累公司吗 |
释义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不会连累公司。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法人跑路股东有责任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二、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犯罪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犯罪属于单位犯罪,如果股东参与单位犯罪活动的相关事务的管理、决策等活动,则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参与犯罪活动,则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股东属于公司的出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一定是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当股东没有参与单位犯罪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企业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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