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装修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 |
释义 | 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1、要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2、从贷款申请向前推,接连足额缴存房产公积金12个月以上;3、要有法律法规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产的合同及有关资料;4、公积金贷款要具有必定份额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产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自筹资金是不低于总房价的20%的房款收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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