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是:我国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包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