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加入女方名字并完成登记手续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男方的婚前财产即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的,婚后不加女方名字,离婚后这套房产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财产共同还贷的,即便婚后没有加入女方名字,离婚后也需要把女方的还贷部分返还,房子的升值部分也需要分给女方。并且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支配权,在离婚时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