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异地审理手续是: 1、基层人民法院对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经合议庭报院长决定后,应当在案件审理期满前十五日书面请求移送; 2、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移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同意移送的,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3、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的决定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4、异地审理是有效消除和防止审判干扰的有效司法制度安排,异地管辖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