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 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 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 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犯罪就是利用职务来实施犯罪,对于此行为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对于此案件也是有追诉的时效,一般需要在时效之内进行立案,才会依法的受到保护,如果追诉的时效已过,那么将不能对此案件进行追责,所以,执法人员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 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和其职务要求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责,或者在履行职务中敷衍塞责,草率应付,不尽职责。 本罪是结果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后果严重,才构成犯罪。所谓后果严重是指造成较多的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的;致使珍贵文物流失国外的;造成特别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的;由于珍贵文物被毁,给历史、艺术、科学研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社会影响极坏,流失的文件已无法追回,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条所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负有管理、保护文物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博物馆(院)、纪念馆、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文化行政部门中主管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等,并非指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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