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1、向非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200人以上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别的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使用广告、公开劝说和变相公开。转让股权或增资扩股是必要的。对方是个人独资企业,是全资企业,控制不了股票。如果取消了现在的企业,然后注册为公司,可以一起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