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计件、按标的额收费的指导价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标的额收费费率100000元以下的5%100001元一500000元的部分4%500001元一1000000元的部分3%1000001元一5000000元的部分2%5000001—10000900元的部分1%10000001元以上0.5%以上累计收费额可以下浮,但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 法律依据: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第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事务所除收取约定的服务报酬、办理委托法律事务必须的差旅费以及办理委托法律事务需要代收代缴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