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举证: (一)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