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理赔的授权委托书需写明下列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险的具体名称和情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的签名、盖章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委托书拍照发过来的可以吗?没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综上所述,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