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86、劳动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专业劳动而产生的权属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一、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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