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标投标合同纠纷中,当一方违约或出现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和解决纠纷: 1. 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协助制定维权方案; 2. 寻求仲裁机构协助进行争议解决,减少时间和费用成本; 3. 向公证处公证合同和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保障; 4. 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作为法律纠纷解决的比较依据; 5. 向涉案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在标的确定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诺言,不得有欺诈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选择请求国家通用的仲裁机构仲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出具书面证明,用以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对其诉讼请求的决定有错误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