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并注明年月日和签名;如果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旁见证,由其中的一个人代书书写,并签上遗嘱人、见证人的名字,注明时间。如果是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时间。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内容必须为真实想法表达,并未受到他人胁迫或欺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