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包括: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