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八条纪律禁令分别是: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法律依据: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就2021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出“十个严禁”明确要求,强调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