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多长时间可撤案? |
释义 | 法律规定证据不足时,撤案时间取决于不同阶段。侦查阶段,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可撤回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要求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审判阶段,证据不足可撤回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时间限定在一个月内,超过两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案件需经公安调查后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或不起诉。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证据不足刑事多久撤案? 证据不足,多久撤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提请复核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出复核决定,通知提请复核的公安机关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核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撤销、变更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二、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类型的案件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然后再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这个环节认为证据不足的是可以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而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时间之内完成侦查活动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于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间取决于不同阶段的情况。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不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撤回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侦查活动或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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