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精肝被拒赔,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支付酒精肝的理赔请求,可能是因为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酒精肝为除外责任;2. 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未告知自己有酒精肝症状或病历记录;3.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进行充分告知,导致保险公司难以评估风险。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保险人未明确排除酒精肝责任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作为告知义务的一部分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历记录。 2. 《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核定保险标的、承保范围、保险费率等方面有疑义时,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资料。如被保险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理赔请求。 3. 《保险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有权,但应当保证其变更后的保险责任不会损害被保险人的权益。如酒精肝被明确列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理赔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总结:酒精肝症状可以影响保险赔付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同时,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是否包含酒精肝责任,以免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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