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放弃继承的,债权人可以与其协商,如果债务人是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