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付了定金,不要车位了可以吗 |
释义 | 车位定金原则上是不能退的。因为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担保属性就导致了其在原则上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是因对方的过失造成无法按约定获得车位的,则可以主张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车位分类 (一)地上车位 1、地上车位比较简单,就两种情况,关键看规划,一种是规划中的小区停车位,一种是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画的停车位。 (二)地下车位 1、地下停车位交地上停车位稍微复杂一些,为了不要搞混了,我用数字分别标注不同类型的地下停车位分别分析。 2、规划中的地下停车位,和规划中的地上停车位一样,归开发商,可随意处分。 扩展资料: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