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协警的工作就是“辅助”警力,是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但是是不具备有行政执法权的。在组织机构性质上,虽然说协警是归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是他们是不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的工作必须是由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的,如果说涉及法律的任务,都是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所以说协警只是一个辅助的作用。在法律上说,协警也是有权利,但是没有权力。也就是和正常公民一样的权利差不多。辅警队伍则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指挥的,主要的工作就是社会联防巡逻,其工作职责在保安和正规警察之间,公安机关赋予他基本的执法权,会给辅警配备基本的警械。辅警人员主要是由本地市民组成的,属于义务辅警,很多市民利用业余的时间来参加社会治安工作,还有就是半专业的辅警,会采用合同式的形式成为一种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