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通过哪几个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
释义 |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一、工伤鉴定完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鉴定完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双方协商不成处理,无法协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二、提供劳务责任如何认定 提供劳务责任的认定如下: 1、提供劳务者的受害责任纠纷中,应当根据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者各自的过错来认定责任; 2、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提供劳务者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请求接受劳务者承担补偿责任,接受劳务者在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责;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劳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协商解决以双方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区别如下: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合同、经济相关的法律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总之,提供劳务责任的认定需视情况而定。劳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程序、仲裁程序、法院审判程序、法院审判程序。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在产生的依据、适用的法律、主体资格方面存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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