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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收集离婚证据?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时可能需要的证据有:
    1、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有抚养孩子能力的证据;
    3、自己无过错,但对方有法定过错情节,可申请损害赔偿的证据;
    4、婚内承担较多义务可申请经济补偿的证据;
    5、需要经济帮助的证据;
    6、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证据;
    7、对方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8、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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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