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采信伪证判决的,可以走“判后答疑”程序。如果法官不_信关健证据,可以要求答疑。也可以选择其它法官答疑。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实证据,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申诉,或者在两年时效内可以申请再审,超过时效可以申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同时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人员存在参与虚假诉讼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书面建议审判、执行人员所在人民法院调查处理。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