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一、债权人破产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债务人与债权人提出破产是有区别的,债如果是权人提出债务人破产的,还应当提交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资料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法院强制执行与申请破产有关吗 法院强制执行与是否申请破产无关。申请破产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法人企业破产的,可以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法律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重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吗? 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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