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欠债子女房产会被抵债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父母欠债的子女房产不会被抵债,我国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债权人不能要求将子女房产用于折抵父母的债务。但如果父母将房产赠与或低价卖给成年子女,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赠与或买卖合同,用该房子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 父母欠债的子女房产不会被抵债,我国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将子女房产用于折抵父母的债务。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由法院执行该房子用于偿还债务。 拓展延伸 父母欠债对子女房产的影响及法律规定:保护子女权益的相关规定 当父母欠债时,子女的房产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欠债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父母的财产进行追偿,其中可能包括子女的房产。然而,法律也保护了子女的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房产可以被视为独立财产,不应被用于抵债。此外,如果子女能够证明房产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且没有违法行为,法律会更倾向于保护子女的权益。因此,父母欠债并不意味着子女的房产一定会被抵债,法律规定着保护子女权益的相关条款,确保子女的财产不受到不当侵害。 结语 子女的房产在父母欠债时并不会被抵债,法律保护了子女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子女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房产,债权人无权要求将其用于抵押父母的债务。即使父母将房产赠与或以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成年子女,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院撤销赠与或买卖合同,将房产用于偿还债务。因此,子女的房产在法律保护下不会轻易受到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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