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行了近27年的什么制度不复存在 |
释义 | 法律分析:1985年春天,撤社建乡(镇)工作完成,实行了近27年的人民公社制度至此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延长本届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从一九七九年下半年开始试点到一九八一年年底结束的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全国统一延长到一九八三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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