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镇村建设用地是乡(镇)村集体进行经济、文化及其他公益事业等建设所占用和使用的土地。包括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及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作为乡(镇)村建设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用地者行使。,法律规章: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