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注销所欠债务不会消除。企业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公告要清理债权和债务,经过公告后,在四十五日之内,如果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则看作自动放弃。若是没有公告,也没有进行清算,则由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当中会有该企业债权和债务的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是不会核准注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