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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登记结婚必须要双方子女吗
释义
    一、老人登记结婚必须要双方子女吗
    不需要。老年人结婚、找老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选择,即便老年人再婚的,子女依然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因老年人再婚而改变。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老年人为家庭和社会做了大半辈子的贡献,到了年老的时候,需要得到家庭和社会的照顾是合情合理的。而对于丧偶的老年想找个老伴,也是无可非议的。可是,有些子女由于封建思想在作怪,坚决反对老年人再婚。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子女应当尊重老人再婚的意愿,并且不能因再婚而拒绝赡养老人。
    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子女,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再婚后无血缘关系的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即父母再婚的配偶无权要求再婚一方的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
    二、子女干涉老人婚姻怎么办
    如果子女干涉老人再婚的情况,老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对子女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免伤和气。必要时可以谈谈再婚后对家庭财产的安排,因为,子女对父母再婚最敏感的是财产,担心父母再婚,财产会流入外人的腰包。
    2、通过双方亲友进行劝说,遇到干涉的事情已经发生时,最好请当地居委会或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免伤和气。
    3、遇到子女打骂父母、毁坏家具、抢占财物的情况发生时,如属情节严重,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向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法庭审理时,如子女表示悔改,认罪服法,法院可以从轻处理,情节轻微的,父母还可以撤诉。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范围
    老年人再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冰箱、VCD机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人特地声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
    4、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也应属于夫妻婚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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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