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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农民工怎么办居住证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到达当地后,应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申请暂住登记后;
    2、居住达到6个月,并且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当地的居住证:
    3、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应该交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暂住登记证明、办理居住证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稳定就业、固定住所证明之一)向当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便民服务中心等申请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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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