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票名称与合同名称不一致时,需重开发票。如先签订合同后业务变更,导致发票与合同不符,应与对方公司进行合同变更和补充。否则,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为虚开发票,存在风险。 法律分析 开票名称和合同名称不一致的,需要重开。如果是是先签订了合同,后期业务发生变化了,导致给对方开的发票明细和合同不一致了,这时候最好找到对方公司做合同变更和补充。否则税局检查会有风险,会被认为是虚开发票。 拓展延伸 解决合同与发票名称不符的纠纷 解决合同与发票名称不符的纠纷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首先,应该仔细审查合同和发票的内容,确认是否存在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不一致,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合同与发票名称不符的纠纷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采取适当措施解决。审查合同和发票内容,确认不一致后,可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法律救济,提起诉讼并提供充分证据。亦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快速有效解决纠纷。需权衡情况,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