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提示婚姻信息不一致应该如何去处理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提示婚姻信息不符,可以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在申请提取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工作人员应立即终止业务办理,并做出以下处理: 1、书面通报缴存单位; 2、对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追缴违规提取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 3、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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