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交强险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投保交强险时需注意的问题如下: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2.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3.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等。 一、交强险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交强险需要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投保人投保时,还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等重要事项。 另外投保不要重复投保,也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二、交强险受益人是车主可以吗 可以不是车主,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三、买交强险注意事项,有哪些买交强险需要注意的事项 投保人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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