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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还贷款期间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释义
    正在还贷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公积金贷款没有用来购置房产的话,也是可以提取的。若还完贷款后还有余额,还可以调整还款的额度。公积金有固定的提取时间,提取的额度为一定时间内的还款额度,要距上次提取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再接着提取。公积金不仅可以在还房贷的时候提取,还可以在需要购房等需要的时候提取。如果日后有买房的计划,建议还是不要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因为这有可能会影响到个人贷款的额度。
    第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查后,并得到同意提取的通知,然后提交个人单位证明并签字,就能拿到公积金了。
    第二:通过书面申请 出具自身相关证明,并核实可以提取出的金额,填写有关事项再加盖预留印鉴就可以了。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以转卡或转账、转卡的方式进行提取。
    第三: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公积金支取证明。公积金还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提取,对于没有签电子公积金的,需要同时签合同和开通网上渠道。但是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情况,具体方法需要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及根据本地城市的要求来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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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