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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怎么办
释义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申请补办。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的方法如下:
    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当场办理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机动车车牌证的申请表;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4、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车主持相关资料和证件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2、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证件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
    3、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4、领取机动车领牌凭证并缴费;
    5、缴费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综上所述,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要前往当地的车管所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按照规定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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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