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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委托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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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