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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征地资料信息公开
释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征地信息公开都有哪些内容,怎么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申请征地信息公开的方式是:
    1.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
    2.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
    3.畅通公开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应如何申请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一、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卫生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信息,可以向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确定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提出申请
    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到底申请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在涉及其他行政诉讼时,当事人一般要求行政机关进行书面答复。
    信息公开时效有什么规定
    信息公开时效的规定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时间限制范围是什么
    信息公开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公开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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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