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它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3、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后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4、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面规定:(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在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2)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3)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4)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