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是否需要留下质保金? |
释义 | 工程合同不一定要留质保金,但质保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的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可以分期付款或预付款,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其他方式。 法律分析 一、工程合同一定要留质保金吗 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二)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四)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五)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八)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九)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十一)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三、工程合同一般怎么付款 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两种,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结语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并非必须约定。质保金作为保证和保修的一种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其金额,用于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维修建设工程的资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一般可分期付款或预付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其他方式,如实物或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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