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一胎是女儿,后办理了二胎证但是一直到现在没要,根据新政策还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扶助。同时,他们还能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得到优先和照顾。 法律分析 二胎政策下独生子女证还能办理的。但需要一孩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实施期间,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应当继续给予父母相关奖励扶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政策调整后,已有二胎证的家庭是否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根据独生子女政策的最新调整,已有二胎证的家庭仍然有资格办理独生子女证。虽然您一胎是女儿,并且办理了二胎证,但是一直到现在没有要二胎。根据新政策,您仍然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特定情况下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政策的相关福利和权益。请您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和程序,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如有任何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最新的独生子女政策调整,已有二胎证的家庭仍有资格办理独生子女证。即使您的第一胎是女儿,并且尚未要求二胎,根据新政策,您仍可办理独生子女证。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特定情况下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政策的福利和权益。请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和程序,提供所需材料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如需进一步咨询或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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